3)第770章 起风了_北宋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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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,那就逃不了掉的。

  张斐笑道:“这遗产税就是根据绝户制设计的,但各位莫要担心,各位皆是子孙满堂,不在其列。”

  樊颙立刻道:“我就一个儿子。”

  “呃。”

  “三郎,你就仔细与我们说说吧。”周建突然开口道。

  “好吧!”

  张斐点点头,突然看向范理,“老范,考考你,将以前的户绝法给他们普及一下。”

  范理捋了捋胡须,道:“关于我朝关于绝户制度,条例繁杂,但是根据天圣四年颁布的《户绝条贯》法,在没有子嗣继承的情况下,室女、归宗女、立继子。命继子是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,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出嫁女,不过继承财产只限于资产、庄寨和物色。

  第三顺位继承人包括出嫁亲姑、姊妹、侄和同居营业三年以上的亲属、入舍婿、义男、随母男等。

 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以上各类继承人,财产则全部给同居之人。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同居者或同居时间未达到三年,则财产全部没官。

  到天圣五年,如果被继承人是富豪户且没有留遗嘱,这遗产部分归于同居之人,其余全部纳入官府。

  而在熙宁年间,之前的制置二府条例司又颁布政策,如果户主死亡,身后并无男丁,即使户主生前具有立继条件,只给女户五百贯后,其财产全部没官。”

  陈懋迁小声嘀咕道:“前几年颁布的这项政策,可真是与抢钱无异。”

  不错,这个政令就是王安石颁布的,目的就是要充实国库。

  张斐笑道:“这就不用我来解释,相信大家也都见识过,许多百姓被官府户绝。”

  众人齐齐点头。

  官老爷说你户绝,你就是没有绝,也必须绝。

  那些官田有超过六成就是来自于户绝法。

  张斐道:“而法制之法是为了捍卫个人正当权益,为求保障百姓们的利益,故而将所有户绝条例全部整合在遗产税法中。

  根据遗产税法,能够保证遵循《户绝条贯》的继承顺位,只不过是用税来划分,而且顺序稍微有些变化,但不大。

  首先,子嗣是第一继承人,父母、妻女是在其次。而继子的话,就比较特殊,根据遗产法规定,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,都必须同居赡养超过三年,才有资格与父母、妻女分家财,否则的话,最多就只能得到一成。”

  樊颙问道:“这是为何?”

  张斐道:“当然是因为孝道,没有尽孝,就无法得到遗产。在疏议中解释的非常清楚,富户可以通过宗族、法援署自立遗嘱,将遗产给外人,即便他有子嗣。

  还有,子嗣若与父母同居一地,但未有尽到照顾的责任,邻居若无偿照顾超过两年,都将自动获得三成的遗产。”

  陈懋迁点点头道:“这倒是可行,有些逆子,就不应该得到遗产。”

  张斐道:“而遗产税就是根据财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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